碑记

  五人者,盖当蓼洲周公之被逮,激于义而死焉者也。至于今,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,即除魏阉废祠之址以葬之;且立石于其墓之门,以旌其所为。呜呼,亦盛矣哉!

  夫五人之死,去今之墓而葬焉,其为时止十有一月耳。夫十有一月之中,凡富贵之子,慷慨得志之徒,其疾病而死,死而湮没不足道者,亦已众矣;况草野之无闻者欤?独五人之皦皦,何也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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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窗一榻羲皇前,青灯碧玉眠三年,慈元落落吾所怜。

两崖山高青阁天,崖门之水常涓涓,一碑今为东山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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澄之不清淆不浊,一水遥遥隔芳躅。长虹驾空石砺齿,兴来踏月深怀企。

几日离居鄙吝生,两心相印槃阿矢。由来处士虚声尚,隐囊玉尘标清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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